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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男(13岁)和乙女(12岁)是同班同学。某天,甲男向乙女表白,但乙女觉得甲男长得又丑成绩又差,就拒绝了甲男。甲男愤愤不平,就拿着一把刀将乙女捅成重伤。两年后一天晚上,甲男看到乙女还是如此美貌如花,就将其打昏拖进小巷子里强奸了乙女。甲的行为构成( )。

A

故意伤害罪

B

强奸罪

C

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D

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从一重处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乙女并未死亡,也没有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情况,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两年后,甲男已经15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甲男强奸的行为应该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