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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9.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乙丙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B

甲为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C

乙为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D

丙为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正确答案 :A C D

解析

【答案】ACD。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法 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经济组织。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乙、丙不得以劳务出资。A项说法错误,当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C、D说法错误,当选。故本题答案为ACD。 B项:《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