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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陈某为了谋杀妻子,在妻子的饭菜中投毒,但妻子有急事未吃饭便出门。陈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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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事考帮答案】×。考查法律-刑法。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着手实施犯罪以前的阶段。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预备和未遂都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下来,二者区别在于有没有着手实施犯罪,预备是尚未着手实施,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题干中,陈某已经着手实施了投毒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妻子有急事未吃饭)才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故本题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