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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7. 甲、乙系夫妻,2014年甲以自己名义购得房屋一套,2016年甲将该房屋赠与丙并完成变更登记,2023年丙将房屋出售给丁并完成变更登记。后乙发现了甲、丙之间的赠与合同遂起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2015年,该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是甲

B

甲、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C

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丁取得房屋所有权

D

丁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返还给甲、乙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C。考查法律-民法。
A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其特殊情况外,甲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A错。
B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据此,甲、丙之间的合同符合上述条件,该赠与合同有效。故B错。
CD项:《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丁基于善意取得取得物的所有权。无需返还房屋。故C对、D错。
综上,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