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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

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正确答案 :A C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ACD。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铺木地板属于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故B对、ACD错。综上,故本题选ACD。
【事考帮提示】本题为选非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