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单选题 苏某为杀害丈夫刘某,在刘某食物里下毒,被猫踩坏,刘某遂将食物丢弃。苏某行为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手段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本题中,苏某在食物里下毒,属于为杀害刘某制造条件,故属于犯罪预备。故本题答案为A。 B项:《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苏某并未主动放弃犯罪,故不属于犯罪中止。 C项:犯罪手段指的是实施犯罪时所采用的具体方法。 D项:苏某在刘某食物里下毒的行为对刘某的生命有一定的危险,故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