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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为夫妻,婚后用共有财产买了一套房子,后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丙并订立了买卖合同。如今,甲以未经得自己同意为由表示反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买卖合同约束甲、乙、丙

B

即使丙受让房子时为善意,且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丙也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子。

C

若房子登记在甲、乙名下,且乙向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子

D

若房子登记在乙名下,且丙已经实际占有该房,即使乙未向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丙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B项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子。D项违反了善意取得条件的第三条,没有为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子。C项丙根据登记明知这个房子属于甲乙两人共同所有,丙取得房子我们认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第一个条件。故本题答案为C。
A项:买卖合同的签订双方是乙丙,因此该买卖合同约束的乙丙而不约束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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