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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如果该互联网公司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汪某解除劳动合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

应当向汪某说明情况

C

不需要给汪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

需要提前30天通知汪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
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不包括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故用人单位无需向汪某支付经济补偿金,C选项说法正确。
A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故A说法正确。
B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故B说法正确。
D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若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该互联网公司可以随时汪某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故D选项说法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