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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何女士提供三块木料给某家具厂订制一个衣柜,开工不久何女士觉得衣柜样式不够新潮,遂要求家具厂停止制作。家具厂认为这是个无理要求,便继续使用剩下两块木料,按原定式样做好了衣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家具厂无需赔偿因此给何女士造成的损失

B

何女士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

C

何女士应支付部分报酬

D

何女士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和违约金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本题中,家具厂按照何女士的指示,已经开始制作衣柜,因此可以要求部分报酬。故本题答案为C。
A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由此可知,承揽合同自何女士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家具厂时解除,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家具厂在合同解除后,擅自继续加工,因此应赔偿何女士的损失。
D项:《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题中,何女士与家具厂之间成立承揽合同,何女士作为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要求家具厂停止制作,其解除合同的行为不属于违约,因此无需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