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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第36 ~ 38题: 甲乙199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丙、丁。2017年1月乙去世,未留遗嘱,甲将婚后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处房屋赠与丙的儿子,签订赠与合同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9年8月,丁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份额。 乙去世前该房屋属于( )。

A

甲的个人财产

B

乙的个人财产

C

甲乙的共同财产

D

甲乙丙丁的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有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乙去世前,该房屋属于甲乙共同财产,故C项说法正确,A、B、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