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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题 (1)乙是否有资格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A县公安局告知乙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该上级机关是指哪一个机关?为什么? (3)乙能不能以A县公安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解析

(1)乙有资格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公民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必须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本题中,乙认为派出所对甲的处罚过轻,属于此种情形,因此他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该上级机关指A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本题中A县公安局拒绝受理,并指出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所以就只能是A县人民政府。 (3)乙能够以A县公安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A县公安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乙的复议申请,是拒绝履行职责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因此乙可以将其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