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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宋某持弹簧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弹簧刀,并将宋某推倒。宋某头部着地,倒地昏迷,王某乘机持弹簧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

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

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王某之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当宋某倒地昏迷时,已经不具备侵害能力,王某用刀杀死宋某属于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