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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3.田某深夜乘坐周某的出租车,车辆开至偏僻处,田某用匕首指向周某颈部,准备实施抢劫,然而周某拼命反抗与田某搏斗,搏斗过程中不慎将田某手臂划伤,并将其打晕在路边,周某报警。周某的行为属于(  )。

A

正当防卫

B

紧急避险

C

防卫过当

D

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