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单选题 陈某教唆唐某去杀杨某,在唐某买好枪支弹药准备出发时,陈某害怕被抓并感到悔悟,就让唐某不要再去杀杨某,但是唐某仍然执意前往并将杨某杀死,陈某的教唆行为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在共同犯罪中,对于犯罪形态的认定,适用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即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一人未遂,全体未遂。本题案例中,唐某将杨某杀死,属于犯罪既遂,按照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原则,陈某属于犯罪既遂。故本题答案为D。
A项:《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B项:《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项:《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