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事考帮APP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主体的行为不应当被视为间接故意的是( )。

A

甲在回家途中遭遇抢劫,正当防卫时将犯人打成重伤,因为害怕并未叫救护车,对方死亡

B

乙开车时被一辆摩托车干扰,出于吓唬对方的心态,加速追赶,致摩托车翻车,车主重伤

C

丙为了防止路人偷食西瓜,在瓜中注射剧毒,不知情的路人偷吃西瓜后中毒身亡

D

丁认为从五楼扔垃圾下去不会砸死人,结果恰好砸中一名婴儿,致其死亡

正确答案 :A B 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主观。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A属于正当防卫。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乙对摩托车车主重伤的结果主观上没有故意,但是应当预见到自己加速追赶的行为会导致摩托车翻车的结果但是没有预见,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故本题答案为ABD。
C项: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丙明知自己在瓜中注射剧毒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偷瓜人死亡,并且放任这种死亡结果的发生。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相关题集